这几天,地方债话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起因是网上流传的一份重庆市璧山区政府的红头通知,要求通过成立专班的方式,来落实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目的其实很明确,就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地方债务风险,这事一直存在,不是个新话题,此前中央就有过多轮治理。而且中国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负债率相比不算太高,风险总体可控。
但相较于法定债务,近年来地方的隐性债务,是一个市场关注度比较高、也更为复杂的问题。
2023年6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中就指出,一些地方市县债务风险较高,新增隐性债务仍有发生。
什么是隐性债务?在 GDP 锦标赛之下,地方政府具有较大的诉求通过融资加快发展,叠加中央政府长期要求地方政府不能发债,历史上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大部分都是以城投作为载体举借的隐性债务,也就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各类债券。学界里也一般用城投债的规模代替地方隐性债务规模。
近些年来,已有部分城投平台出现违约现象,违约频率持续上升且区域性信用状况塌方,比如2023年城投主体违约及风险提示记录高达235条,其中非标已违约181条,共涉及97家城投企业。
这一迹象本身具有警醒意味。也难怪2023年以来,按照关于“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的决策部署,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都在具体着力,削减地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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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要削减,无非就是开源节流。
先说开源,其实就看政府的收入具体从哪来。
此前,除去税收,产权收入是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但随着城镇化进程放缓,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财政的效益也在相应减弱。如何寻找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是释放地方债务时关键的问题。
这就又回到了国有资产盘活的问题。此前,国有资产的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比起来,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也说明现有的资产很可能并没有被充分利用。像2022 年土地出让收入为 6.69 万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仅为 5689 亿元,差异较大。
最近各地推出的化解地方债务工作方案,其路径较为相似,主要就是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偿债。说得直白些,就是政府卖掉一些资产换钱,拿换来的钱去还债。
比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该县盘活资金1489.6万元,大起底收回资金650万元,优先用于债务化解和重大项目支出;在青海省德令哈市,地方国资委对市属8家国有企业可拍卖有效资产进行梳理,梳理出6处价值11269.62万元的资产进行拍卖。
其实,盘活存量资产是地方化债的一种常规思路和惯常做法,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一般来说,政府存量资产包括三类,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比如闲置的房屋车辆、各类政府规划建设的闲置房产、未高效利用的土地资源等;二是行政事业单位金融资产,包括财政暂存暂付款、股权投资类资产等;三是国有企业资产,包括融资平台资产等。
但在具体操作中,地方自己化债也存在诸多难点。首先,盘活的“资产”各有不同,其价值也有所区别,而由于各地方经济实力不同,各地的化债能力往往有很大差异。
更关键的是,在一些专家看来,地方缺乏把资产卖掉的动力和意愿,特别优质资产,更舍不得卖,最后往往就是“你看看别的省,别的省看看你,大家都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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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开源”如此之难,“节流”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47号文”,全称是《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这份管理办法,其实是中央压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一揽子化债”办法中的一条,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是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二是严格清理规范在建项目。
文件还明确了化债的12个重点省份,包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以项目建设完成度为主要衡量标准,其中项目总投资完成率低于50%的,原则上将缓建或停建,高于50%但存在重大问题的,同样不得续建。
说白了,这就是要求地方政府“不该花的钱不要花”。
这番规定不是空穴来风,各地的过度投资、无效投资,早有前车之鉴。据今年初中央纪委反腐专题片披露,李再勇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三年多,当地新增债务达1500亿余元,推动兴建23个旅游项目,其中有16个项目被贵州省列入低效闲置项目。由于盲目举债,仅债务利息就造成9亿余元重大损失。
当然,这不意味着政府就得把负债压到最低,甚至“谈债色变”。
说到底,债务本身是个中性的概念,政府适度举债,能够弥补建设资金不足,也是国际通行做法,规模合理、支出有效的债务反而能够促进经济发展。
钱花不花,花多少,本质要看能不能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