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信箱使用说明
栏目:主任信箱 发布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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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信箱使用说明
                       
     (一)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主任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三)请一事一投,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一个查看编号,供您搜索查看,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主任信箱”页面查询,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七)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八)监督电话:010-88279664 , 邮件地址 csedcc@163.com。